持台胞证访港停留期限新通知
2011/12/23

   自2011年9月1日起,对持有有效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(即“台胞证”)的台胞,不论其是否有内地出入境签注,其访港的停留期由原来的7天延长至30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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