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nglish
首页
总领馆新闻
重要通知
走进领区
联系我们
首页
>
证件服务
>
办证须知
三、香港特区政府实行台湾旅客访港新安排
2009/12/04
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于
2009
年
4
月
27
日起
推出便利台湾旅客访港新安排。届时,持有效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的台湾居民,可在符合一般入境规定情况下,以访客身份在港停留不超过
7
天,无需按现行规定同时持有效的内地入出境签注。
附件:
推荐给朋友:
全文打印
打印文字稿
相关新闻:
二、申办香港进入许可须知
(2009-12-04)
四、关于香港特区政府延长澳门居民访港逗留期限事
(2009-12-0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