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自9月1日起调整签证申请办法的通知
2013/08/29

  一、自2013年9月1日起,2013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》将正式启用。新版申请表已在我馆网站公布,欢迎下载。请如实、完整、字体工整填写签证申请表,否则可能会影响您的签证申请。旧版签证申请表将于2013年10月1日停止使用和受理。

  二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》,自2013年9月1日起,中国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要求将作相应调整。为保证签证申请顺利递交,请事先登录我馆网站“领事服务”栏目里“办证须知”了解详情。

  如需进一步咨询,可发邮件至chinaconsul_ak_nz@mfa.gov.cn或拨打电话095265680(周一至周五9:00-12:00;14:00-17:00)。请互相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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